交付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未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下,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的,应由出卖人承担。对房屋的出卖人来说,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修复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是其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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