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尤辰荣律师网!
上海离婚律师联系电话

住建部官员:应让城里人购买农村宅基地

作者:诉讼律师时间:2015-03-26浏览量:453

   在第2届中国新型城镇化峰会上,住建部村镇司司长赵晖表示,城镇化并非要消灭农村,而是要让在农村住的人口与城市人口享受同等待遇。建议允许城里人购买农村宅基地和房子,卖地收入要建立分配机制,政府、村集体、农民各拿一部分。
 
  以下为演讲实录:
 
  赵晖:我今天其实准备了一个非常好、非常精美的PPT,但由于时间问题我就不放了。
 
  我认为,不应该把城镇化作为政府的重要目标,应该当做主要目标。这次新型城镇化的规划报告打开一看,里面居然有一章讲农村,这首先是个好事,但还不够,现在这个规划是把农村怎么定位的呢?是在把城镇建设好的同时,农村也要建设好,这是对的,但我觉得认识上是有局限的,城市跟农村从结论上来讲是一回事,什么叫一回事?都是人居住的地方。
 
  国家追求的是什么?工业化、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包括新型城镇化,城镇化是个表象,它是附带着来的结果。城镇化是什么呢?是人居住地点的转移,从农村转移到城镇,但我们一定要追求人居住点的转移吗?我觉得这不是我们追求的本质,我们追求的应该是工业化、现代化,用人口衡量的话,我们追求的是就农产业人口越来越低,二三产业人口越来越高,应该是这样设计目标,按照我们国家不断发展,非农业就业人口不断增高,但这些人住在哪不是我们一定要推进的方向。我们的城镇化就是人口居住在城市中的比例不断提高,这到了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后期,这两者是没有什么关系的。
 
  也就是说,核心问题是,村不能叫农村,村里住的不完全是农民,应该是从事二三产业为主的,这是不是个梦想呢?绝不是梦想,你们去看一看每个成熟发达国家的村里住的是什么人,美国、法国、日本我到村里都问,村里到底农民住了多少,周围都是农田,农房的形态,但这个村里从事农业的人,我问了以后结果是都不到10%,90%的人不是农民,但他们住在村里,现在我们国家苏南、浙江摩托化以后从村到镇、市里也就半小时。
 
  所以,村也好、城市也好,都是未来人口居住的地方。那么,我们国家为什么要提城镇化?而且四化里提的最响的恰恰是城镇化,我觉得这是最不可取的,为什么呢?我认为是我们的农民意识引发的问题,我们自己从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转变过程中,看不起农业,认为农业落后,恨不得早一天摆脱农业甚至消灭农业,向往城市,这是一个意识。
 
  还有一点,我们国家的城镇化与发达国家重大不同是,我们住在城里的人和住在村里的人待遇不同、环境不同,发达国家没有这个问题,我们认为住在城里的就是生活水平高,把这个划等号了。按照我们的统计方式看美国的很多州,住在城市和镇里的人口不到60%,40%都在农村,我们还70、80%的目标往上提,但这些人绝不是农民,但他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非常完善,环境优美。
 
  所以我们在想,村到底是什么?长期来看,国家应该建立这么几个方向:首先,要彻底打破城乡差距,最大的成本就是住房,再怎么说农民工市民化,北京市能解决农民工的住房问题吗?这是一个不可能的事情还在说,但人家农民在村里有自己的房就不存在这个问题,像北京周边的农民,他的房子有,他也能看病,何必到城里来呢?
 
  第二,村里也应该让城里人去购买宅基地和房子,只有这样才能把社会资金带到农村,把农村建起来,他买完宅基地,咱们想想北京一块宅基地,500万也能掏,掏了之后他会重新建设,但这500万要建立受益者分配机制,政府要拿走一部分,村集体可能要拿二三百万,农民可能拿100万,这个机制实际是什么机制?就是我们目前城市的建设机制,我们国家城市建设就是靠买房人建起来的,所谓土地财政,最根本谁买的单?最终买单的都是每个买房的,但农村建设的机制,只能靠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来投入,但中央财政拿出吃奶的力也远远赶不上城市社会资本投入。农村今天的建设机制就是改革开放前城市的建设机制,所以农村跟改革开放前没什么变化。但是你进去不能倒卖,只能自祝#p#分页标题#e#
 
  这是长期目标,要做的事情还很多,因为今天时间到了,我就说一个理念,怎么看村?我觉得要真正脱离农民,打消农民跟市民的根本区别,这是我们国家早晚要走的最终道路。

来源:京华时报

更多法律文章诉讼律师网
http://www.susong64.com/
上海诉讼律师

本文由上海离婚律师尤辰荣发布,原文地址:http://www.susong64.com/hot/1123.html,欢迎分享.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信息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
上海离婚纠纷律师移动端右侧浮动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