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尤辰荣律师网!
上海离婚律师联系电话

继承人的范围包括哪些人?

作者:诉讼律师时间:2013-12-09浏览量:563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以下两种: 

1、  法定继承人

第一,  法定继承人取得继承权的根据是继承法的直接规定。

第二,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通常以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既存的婚姻、血缘和家庭关系为限
   
        我国继承法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才能作为法定继承人。这些继承人或者与被继承人具有婚姻关系,或者具有血缘关系,或者属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关系。

第三,  法定继承人依一定先后顺序继承遗产。

        法定继承的顺序有两个: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而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时,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者丧失继承权时,才能有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

第四,  法定继承人的法律地位在一定情况下可以替代。

        在法定继承的方式中,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则可以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亡的子女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这种制度称为代位继承制度。
 
2、  遗嘱继承人

第一、  遗嘱继承人取得继承权的根据是被继承人所设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

第二、  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仍受法定继承人范围的限制。

        遗嘱继承人应当限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之内,即被继承人有权立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之中的一人或者数人作为遗嘱继承人

第三、  遗嘱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不受法定继承顺序的限制

        在遗嘱继承中,不存在遗嘱继承人取得遗产的先后顺序问题。

第四、   遗嘱继承人取得遗产的法律地位不能被替代

        在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时,其作为遗嘱继承人的法律地位,不能由遗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
 

本文由上海离婚律师尤辰荣发布,原文地址:http://www.susong64.com/hyjt/yichanjicheng/ycflpx/200.html,欢迎分享.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信息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
上海离婚纠纷律师移动端右侧浮动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