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加工承揽广告管理的通告 近几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许多单位急于寻找业务的心理,虚构业务项目,通过加工承揽广告招引客户后,再诱骗客户订立法律责任不清的经济合同,骗取合同保证金(又称质量保证金、定金、预收款等,下同)。这种违法经营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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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 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问题的电话答复 (1989年11月23日)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津高法经(1989)7号关于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合同履行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加工承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问题的函 (1989年8月8日(1989)法经(函)字第22号)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89)沪高经核字第3号请示报告收悉。关于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合同履行地应为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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