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法律明确规定,不可抗力可以成为旅行社法定的免责事由,由于旅行社服务业的特殊性,不可抗力的出现必然会给旅行社和旅游者造成不同形式的损失,在此,有必要对不可抗力现象对旅行社服务的影响再作进一步的探讨。 在旅游实务中,旅游合同签订后,由于不可抗力发生在旅游合同履行的不同阶段,给旅游合同的履行造成的影响不尽相同,给旅行社和旅游者带来的消极后果甚至是损害也是情况各异。
1.在旅游团出团前发生不可抗力
一般来说,旅游者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到实际履行旅游合同,会有一段间隔时间。就在这段时间里,旅游者和旅行社的任何一方所在地发生了不可抗力,或者双方所在地同时发生了不可抗力,都有可能影响到旅游合同的履行。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有义务通知对方,并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其目的是为了尽可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这种情形的发生,处理办法之一:解除旅游合同。旅游者可以要求旅行社全额返还旅游团款,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赔偿;旅行社不得扣除旅游者的团款,以弥补旅行社业务操作的损失。处理办法之二:重新签订旅游合同。经过旅游者与旅行社的协商,或者推迟旅游行程,或者重新确定旅游线路、价格、时间,再组团旅游。这种情况,对旅游者和旅行社造成的损失最小,甚至没有实际损失。
2.在旅游团准备出团时发生不可抗力
正如上述案例,当旅游者按约定来到机场、车站,不可抗力突然降临。假如不可抗力可以在短时间内消除,但对旅游行程有一定的影响。处理办法之一:解除旅游合同。任何一方不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或者承担违约责任。处理办法之二:等到不可抗力消除后,继续旅游行程。在旅游期间,旅行社应当积极采取诸如提早出团等措施,尽可能弥补旅游者的损失,但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赔偿“行程缩短”的损失。假如不可抗力可能会持续一段时间,在短时间内难以消除,旅游合同必须解除,或者是旅行社返还全额团款,或者旅行社与旅游者协商,重新签订旅游合同。这种情况,会给旅行社和旅游者带来一定的损失,如旅行社的业务操作费用、旅游者的交通费用等。
3.在旅游团行程中发生不可抗力
相比之下,前两种情形较为简单,对旅游者和旅行社的损失相对较小,第三种情形对旅行社和旅游者来说都十分棘手,损失也较大。在旅游活动进行中,不可抗力的发生,不可避免地会阻断行程。旅游团行程的阻断,旅游者和旅行社就必须共同面对这样的事实:要么提早结束旅游行程,要么延长旅游行程,总之,旅游团不可能按时返回,也不可能完全按照原计划履行合同。选择前者,就意味着旅游者必须放弃合同约定的某些服务项目,对旅游者来说无疑是一种损失;选择后者,就意味着旅游者和旅行社必须共同承担一些额外费用,对旅游者和旅行社来说都有损失。不论是选择前者,还是后者,对旅游者和旅行社都是两难选择。至于延长行程后,旅游者在滞留期间产生餐饮、住宿等额外费用的承担问题,法律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这些费用的承担应当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共同协商。由于旅游者与旅行社都没有过错,按照《合同法》公平原则,似乎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各承担一半为好。
在这种情形下,尽管旅行社有权提出解除旅游合同,但事实上,旅行社不得轻易解除旅游合同,除非旅游者主动向旅行社提出,要求解除合同。旅行社和旅游者应当相互配合,为旅游合同的继续履行提供最大的可能性,并降低可能带来的损失。
由于不可抗力可以成为旅行社和旅游者免责的法律依据,因而,对不可抗力的认定至关重要。在旅游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常会发生某些事件,直接导致旅游合同的履行遭遇障碍,旅行社或者旅游者的权益遭受损害,给对方权益造成损害的一方总是以不可抗力为理由,拒绝承担责任。有些情形,不论是对旅行社,还是对旅游者,虽然貌似不可抗力,但实际并不是不可抗力。“不能预见”成为确定不可抗力的关键要素之一。#p#分页标题#e#
不能预见,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是否为不可预见,主要依赖于当时的科技水平和人们的一般预见能力,对旅游合同的履行而言,许多所谓的不可抗力,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不可抗力,只要旅游者或者旅行社采取了措施,就可以预见且可以克服。一般来说,旅游者从签订合同到履行合同,间隔时间有长有短。假如时间间隔很短,旅行社和旅游者对是否会发生不可抗力都较为敏感;假如时间间隔较长,旅行社和旅游者也都有义务对可能出现的不可抗力附随注意义务,以当今的科技水平和手段,对许多所谓的不可抗力都有足够的预警机制和能力。就旅行社而言,组团社有足够的机会获取旅游目的地所有气象资料,更何况还有地接社可以为组团社提供气象资料;组团社在组团之前,本来就应该对旅游目的地包括气象在内的信息有充分的了解和掌握。作为旅行社,应当对某些特殊的气象现象有大致的了解,前往东南沿海地区旅游,特别是夏季,就应当特别密切关注气象变化,旅行社只要稍加注意,收集气象资料,就能够预见一些对旅游团产生阻碍或者损害的自然现象,并有足够的空间和时间加以避免。就旅游者而言,旅游者有义务对天气变化等因素加以注意;也不能以单位有紧急任务,无法参加已经确认的旅游行程,或者以家人生病或者自己生病为由,要求解除旅游合同,并全额返还旅游团款。
还有一种情形,导游没有按照旅游合同计划,擅自变更旅游计划,发生不可抗力后,导致某些项目旅行社不能履行。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有不可抗力的出现,但不可以免除旅行社的违约责任。理由是旅行社违约在先。假如旅行社按原计划履行旅游合同,旅游项目的履行就没有障碍,旅游者的权益也不会遭受损失。所以《合同法》明确规定: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不可抗力对旅游合同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尽管不可抗力可以起到减轻或者免除旅行社或者旅游者的赔偿责任,但在旅游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旅行社和旅游者都应以诚信的态度、协作的精神,共同努力,化解和降低不可抗力对旅游合同造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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