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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友间的房产“买卖”能逃避债务吗?

作者:诉讼律师时间:2015-06-28浏览量:516

    有些债务人欠下巨额的债务不想归还,但又苦于自己名下拥有房产等财产,为逃避债务他们希望通过买卖的方式,将房屋产权转移给自己的亲友,然而这一的行为是否真的就能达到逃避债务的效果了呢?
 
    我们就遇到过这样一个案例:马先生经营建材批发生意,黄某向马先生购买过多次的建材,累计拖欠货款200余万元。马先生委托上海律师起诉黄某,法院判决黄某向马先生给付货款200余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马先生知道黄某名下有一套住房,市场价在300万左右,可以偿还债务。但出乎马先生意料的是,黄某在诉讼期间将房屋以200万元卖给你自己的舅舅,双方不仅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还有支付款项的相关单据,并且该房产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
    黄某的舅舅与黄某系亲戚关系,他们之间的交易行为有别与无亲友关系人员之间的交易情况,且交易价格明显过低,黄某此举明显有逃避债务的嫌疑。为此,马先生委托上海律师起诉要求撤销黄某与其舅舅之间的房屋买卖协议。在审理过程中,上海律师向法院申请对涉案房产进行了评估,评估结论为涉案房屋含装修价值320万元。
    最终,法院认为房屋交易存在明显不合理的低价,遂判决撤销了黄某与其舅舅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并确认房屋归黄某所有。这样,马先生的执行才得以顺利地进行下去了。
 
    上海律师提醒在执行案件中,一旦发现被执行人存在转移财产的情况,申请人应当及时提出异议,撤销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行为,从而有效保证执行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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